建站频道
    当前位置: 中国美术家网 >> 艺术访谈 >> 艺术新闻 >>
      分享到:

      健全非遗传承人保护管理条例

        作者:李学武2023-03-10 07:44:11 来源:中国艺术报

       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的核心要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也从顶层设计上支持了非遗传承人的保护管理工作。但是在现实层面,由于缺少专门针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管理条例,使该项工作仍存在不少盲点,以至于可操作性不够强。

          经研究发现,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

          一、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管理工作重视仍有不足,政策落实不到位。对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政策和流程宣传指导欠缺,普遍存在重申报、轻保护的现象。

          二、对传承人的实质性扶持措施有待加强。有的地区对传承人的补贴不够重视,不能及时落实;有的地区非遗工作室、作坊和传习场所用房用地难;针对传承人的学习培训交流活动较少,参加活动的传承人覆盖面较小,活动计划性、目的性有待加强。

          三、传承人知识结构亟待提高。受限于自身的教育水平和视野,许多传承人在非遗项目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难有建树。一些传承人还无法凭借自己的“一技之长”建功创业,他们很多时候仍然被看作是传统的“手艺人”,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认可。

          四、传承人队伍结构不合理,主要体现在年龄结构老化和项目结构失衡两方面:传承人队伍年龄偏大,青年传承人稀缺,可持续性差;经济效益较好的非遗项目容易受人青睐,市场化不足的非遗项目则无人问津,需要政策性引导。

          为助力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,建议健全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管理条例》并颁布实施。具体建议如下:

          一、健全和完善非遗工作的领导机构。各级政府应健全和完善非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领导和统筹,落实责任分工,加强检查考核,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性。

          二、抓好法律法规的落实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执行。对非遗传承人资格申报评审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透明,科学准确,避免失真失误;将代表性的非遗作品或是相关研究成果,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,加强社会认可;落实传承人补贴政策,多渠道提高传承人的补贴标准;重视多方式培养扶持新一代传承人;充分发挥人大、政协、媒体的监督作用,促进非遗在风清气正中弘扬发展。

          三、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措施要进一步细化。对于市场效益好的项目重在荣誉鼓励;对于适合形成产业规模而又停留在“小农”模式的项目,给予政策扶持,争取专业机构帮扶、科学规划发展;对于类似乡村民俗仪式类非遗等普遍缺乏传承发展经费的项目,争取以文旅融合作为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助其发展;对于工艺濒危非遗项目,则要以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”为原则,同时要记录、拍摄完整文字和影像资料,作为史料存放,留下民族传统文化的记忆。

          四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。以传统“师承制”为主,创新工作渠道。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文化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聘用非遗传承人招徒授艺。加大非遗传承人培训学习交流的力度,强化针对性和目的性,提高普及性,帮助各级传承人加强理论知识、提高技艺水平,引导鼓励其在守正传承中发展创新。利用线上平台和研学教育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,通过线上交流展示和线下研学互动,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非遗传承人队伍中。

          五、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人文关怀。牢固树立“管理就是服务”的观念,从传承人角度思考问题,主动服务、积极协调、尽力落实;对传承人的评审认定、职称、荣誉、补贴及工作室的设立、就业工坊、传习基地的申办和用地等问题给予切实的关心、指导、帮助;注重对守正创新、产业发展等重要问题的研究探讨,加强对传承活动的正确引导。

        (李学武 全国人大代表、牡丹瓷创始人、唐白瓷非遗传承人)

        责任编辑:静愚
        • 中国美术家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meishujia.cn,All right
        • 服务QQ:529512899电子邮箱:fuwu@meishujia.cnbeijing@meishujia.cn
        Processed in 0.046(s)   13 queries